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试题 | 满分 | 合格标准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2.5小时 | 单选题80道+多选题20道 | 120 | 72 |
消防技术综合能力 | 2.5小时 | 单选题80道+多选题20道 | 120 | 72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3小时 | 主观题6道 | 120 | 72 |
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公告为准,考试时间为期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第一天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4:00-16:30 | 消防技术综合能力 | |
第二天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成绩管理
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②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③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④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⑤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⑥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免考科目和免考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①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