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是指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从事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07-03-0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四级)
●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二级)
●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一级)
适合对象
●目前待业、培训取证后再就业的人员;
●需要提升职场竞争力的在职人员;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即将毕业或已经毕业的人员;
●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学习的管理岗位人员;
●准备创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创业人员及其他人员;
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 / 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②工作 4 年 ( 含) 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 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 / 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④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 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 含) 以上。
(4) 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 含) 以上。
(5) 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证书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