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意啦!2026年安置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已经开始,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申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将以联网认证结果作为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申报,将按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part 0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根据相关公告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5%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分档规则如下:
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
此外,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part 02查看详细操作指南2026年安置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详细内容及操作指南,请点击查看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通告: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